题目类型:
单选题
题目内容
专供动力负荷的直流系统,在均衡充电运行和事故放电情况下,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波动范围应为()
正确答案
D
题目解析
《电力工程直流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》(DL/T5044—2014)第3.2.3条规定,在均衡充电运行情况下,直流母线电压应满足下列要求:①专供控制负荷的直流电源系统,不应高于直流电源系统标称电压的110%;②专供动力负荷的直流电源系统,不应高于直流电源系统标称电压的112.5%;③对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合并供电的直流电源系统,不应高于直流电源系统标称电压的110%。
《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》(DL/T5044—2014)第3.2.4条规定,在事故放电末期,蓄电池组出口端电压不应低于直流电源系统标称电压的87.5%。
因此,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波动范围为87.5%~112.5%。